关于开展学院2023年度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0      访问次数: 18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纪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回头看”暨公务接待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上一阶段“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学院2023年度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及“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时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违规吃喝相关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促进学院各部门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学院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学院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3.是否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

5.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6.公务接待报销材料是否完备、规范;

7.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

8.上一年度“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自纠

5月底前,完成对2023年度公务接待情况的全面梳理,并对相关情况开展审计核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自纠。

(二)整改落实

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把问题收集整理、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结合起来制订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三)长效巩固

此次专项检查将由学院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下设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严格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暂行)》(南医大康发〔20231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工作部署,学院纪委今后将常态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驰而不息深化三公经费规范管理,从严从紧强化制度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待、精心部署落实,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并如实报告自查情况。专项检查期间学院纪委接受相关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518-80689540

监督举报邮箱:kdxyjw@njmu.edu.cn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24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