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新一届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30      访问次数: 817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健全学院纪检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学院纪委于2018年12月聘请了一批兼职监察员。

目前,该批兼职监察员聘期已满,结合学院新一轮机构设置和干部调整,经研究,决定遴选新一届学院兼职监察员。请各部门(单位)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暂行)》(南医大康纪〔20192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名额配置表(附件2推荐兼职监察员一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登记表》(附件3),于2022110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颜海洋

联系方式:0518-80689540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暂行)》的通知(南医大康纪〔2019〕2号).pdf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名额配置表.docx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兼职监察员登记表.docx

纪委办公室    

2021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