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6      访问次数: 54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的决策和部署,为巩固拓展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维护师生全员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部署,切实将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

抓实抓细各项相关工作,精准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要求,持续全面开展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对师生全员的宣传教育,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师生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决守牢校园疫情防线。

二、严格各项防控管理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防控部门要求,严格各项防控管理工作。

1.严格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在苏教职工不得擅自外出,离开所在设区市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在宁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月21日0时起实施);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离开校园须严格请假手续。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进校人员“一测二查三验四通过”制度,强化校园管控,禁止无校园卡、非公务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公务需要进校的要严格做好流程审批。

3.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校外人员参加的培训等暑期校园大中型活动,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加强参加活动人员健康监测和防疫指导,合理确定活动人数,密闭场所活动要严格限定人数。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和服务保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快速推进师生全员疫苗接种,构筑群体免疫屏障。督促后勤、保卫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场所严格落实保洁、消杀、通风、测温、限流、服务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快递和生物制剂、冷链管理,严格消杀流程,定期做好专门管理人员核酸检测,为留校学生提供优质的校内服务保障。

5.严格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值班校园巡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适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三、严格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采用“四不两直”监督方式,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值班统一部署,对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随机督查。督查期间学院纪委接受处理各类疫情防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信访投诉和意见建议,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联系人:赵丹、颜海洋,行政楼303

发送邮箱:kdxyjw@njmu.edu.cn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