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07-22      访问次数: 674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

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7月16日,连云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东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春兆等人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李春兆带领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管理处主任杨智、党支部书记王鸣、县住建局监察室主任鲍德湘等6人赴河南省开封市公务出差,期间游览了开封府,并绕道前往少林寺游玩,绕道住宿及景区门票全部公款支付。李春兆、杨智、王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鲍德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承担公款旅游相关费用。

灌南县新集镇敬老院副院长兼残疾人之家负责人李继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新集镇残疾人之家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用省补资金、看护费等资金发放值班费、劳务补助费达35900元,李继永领取值班费6800元、劳动补助5000元。李继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