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4-13      访问次数: 149

学院纪委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信访举报人依法依规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